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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2016-10-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导读: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伤残职工的费用。那么,抚恤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具体有如下三种情况: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所发的抚恤金不可作为遗产继承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二、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现役军人牺牲、病故,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金不可作为遗产分割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综上所述,抚恤金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伤残职工的费用,不属于死者是个人遗产,因此,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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