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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能否自主放弃继承父母财产
2016-04-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近日有位读者来信说,老公家里有兄弟多人,但留在老家照顾老父母的弟弟收入不多,老父母想把财产都留给这个儿子,老公因此想放弃继承权。但是她不知道是否该同意。而且听说有人故意放弃,等兄弟继承后,再利用赠与将这份财产变为夫妻个人财产。到底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的,会不会侵害了另一方的权利呢?

  广东陈律师回答说,继承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继承人有权在继承开始之后且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继承权是专属于继承人,权利的放弃与否取决于继承人自己的意思,其他人都无权干涉。

  配偶并不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因而也就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既然没有继承的权利,一方放弃继承权会对另一方的权利造成侵害一说也无从谈起,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其个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无须他人同意。

  因此,实务中如果有人故意放弃继承权,待兄弟姐妹继承财产后,再通过兄弟姐妹的个人赠与所得本应继承的财产份额,那么这份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实际上是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但司法实务中受害方难以救济,有待婚姻法继承法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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