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继父子关系 有权利继承遗产
2011-09-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读者:我妈妈与我继父结婚时,我只有6岁。继父与他的前妻生有一个女儿。我30多岁时,继父与我妈妈离婚。
继父的晚年是和他女儿共同度过的,但我和继父的关系一直不错,他与妈妈离婚后,我每周都去看他,他生病后我与他女儿轮流在医院照顾他。继父也把我当亲儿子一样看待。不久前继父去世了,我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法官解答:你妈妈与你继父结婚时,你仅6岁。在你妈妈与你继父的存续期间,继父与你形成了法律上的继父子关系。你的妈妈与你的继父离婚时,你已成年,你与继父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在你继父的晚年,你还时常去探望、照顾他。因此,你对继父的遗产享有。但在遗产的分配问题上,由于他亲生女儿对他尽的较多,所以,在时,她应比你多分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