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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遗产的财产
2011-09-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不属于遗产的财产

  ① 夫妻共有财产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或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 .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人身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姓名权(见北京一中的李福寿案姓名权继承案)、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③ 死亡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丧葬费;

  ④ 集体所有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被继承人承包的山林果园、鱼塘等,但是承包合同可以继承;

  ⑤ 被继承人生前承租的房屋承租权、居住权不能继承。公房承租中如承租人为被继承人一人的,其死亡后租赁合同终止,继承人欲继续承租,需要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被继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被继承人死亡时,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承租人为未死亡的家庭成员。

  ⑥履行标的为非财物的,具有人身性的债权:委托合同中的债权;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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