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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是否能作为遗产财产所包含的范围
2011-09-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

  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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