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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分配遗产时能否照顾?
2011-08-2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案例:父亲今年初去世,我们兄妹3人是继承人,大哥是私企员工,二哥是政府工作人员,我从小患病,而且身体残疾。父亲在世时,主要*父亲供养。在分配遗产时,我能不能多分一些。

  你们兄妹三人同属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的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并且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由于你是残疾人,缺乏劳动能力,父亲死后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生活上属特殊困难,根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你可以提出给予照顾。你应和你大哥、二哥通过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你提出的要求有法律根据,法院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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