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人去世房子怎么办
现如今房价越来越高,房屋是属于重要的财产之一,但是只有少部分人可以全款买房,大部分是贷款买房,那么,还贷人去世房子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问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还贷人去世房子怎么办
房屋按揭的贷款人死亡的,由死者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人继承房屋后,由继承人偿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父母去世后,房产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
父母去世后,房屋并不一定由独生女儿继承。例如父母订立了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房屋的,女儿就不能继承房屋。如果没有订立遗嘱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房屋按法定继承归独生女儿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还贷人去世房子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房屋还贷人去世后,由房产还带人的及继承者继承房屋,房子谁继承谁还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