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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若干答疑
2011-08-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属于遗产。包括房屋、存款、家中的汽车、家具、古玩字画,也包括公司的股份、股票、债券等。

  确定遗产范围时要注意。1.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做夫妻财产分割。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2.租用的公房或者他人的财产不属于遗产。3.死亡后得到的抚恤金、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财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

  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与亲生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离婚后由对方抚养的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丧偶的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视同子女。

  没有出生的胎儿,要保留继承份额。

  继承人子女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为继承自己父母应当继承的份额。

  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主父母、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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