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 > 新婚姻法解读 > 正文
新婚姻法将规定婚前财产须公证
2006-08-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北京专电 新《婚姻法》即将出台,这部法律规定,结
婚前,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
、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
接认可。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是“共同财产”与“约
定财产”的解释已经不能满足公民维护个人财产权益的要求,应
当进行必要的修改。婚姻法学专家还提出应当规定“夫妻财产告
知义务”,使男女双方互相掌握彼此的收入,包括隐形收入。

  新《婚姻法》还将把夫妻的分居时间限定在18个月,作为判
定离婚的标准。也就是说,当你与不再相爱的人分居一年半之后
,如果你提出分手,法院没理由不准。但是,针对目前离婚率持
续偏高的状况,47.6%的人认为新的《婚姻法》应当进一步严格
限制离婚。

  《江南时报》 (2000年08月03日第一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