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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反家暴法四大热点
2017-01-1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历经20年酝酿,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出台,将于3月1日生效。反家暴法共六章38条,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暴的范畴。3月1日生效的最新反家暴法把同居关系也纳入反家暴的范围。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最新反家暴法四大热点

  (一)明确家暴范畴

  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二)同居关系也适用《反家暴法》

  《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三)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四)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

  《反家暴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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