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案例 > 离婚子女抚养权案例 > 正文
非婚生周岁婴儿告赢生父得抚养费
2011-07-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今年一岁的浩浩半年前把自己的生身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给付抚养费。近日,北京市一中法院判令浩浩的生父每月给150元抚养费,而生父要求每月探视浩浩八小时的权利也得到法院支持。

    今年6月,浩浩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起诉至法院,称他的母亲与生父于2002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并未婚同居。2003年11月母亲在医院临产,因找不到其生父,母亲的朋友帮忙办理了出生证。可是浩浩的母亲没有经济来源。今年3月,母亲曾抱着浩浩去找其父亲要抚养费,可是父亲不但不给钱还把母亲毒打了一顿,浩浩因此起诉要求父亲一次性给付抚养费324000元。

    法院审理中,浩浩的父亲提出他和浩浩的母亲因性格不和分手时签有分手协议,约定他出资一万元补偿给浩浩母亲,作为堕胎及手术期间的所有费用,从此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所以后来浩浩的出生其根本不知情,他同意给付抚养费,但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只能按月支付,而且浩浩要随其姓,并主张每月有探视的权利。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作为浩浩的亲身父亲,对浩浩应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浩浩要求支付抚养费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但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浩浩父亲提出的探视权的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浩浩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150元直至浩浩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每月第一个星期六有八个小时探视浩浩的权利。

范红萍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