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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知亲生女 判决支付抚养费
2011-04-2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在与丈夫协议离婚后,当事人意外的发现自己怀孕了。 生下女儿后,当事人找到前夫要求支付抚养费,可是却遭到了前夫的拒绝。经过亲子鉴定认定双方具有血缘关系,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小孩的抚养费!

  案情

  2009年,李女士与陈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现调解书已经生效并已履行。李女士与陈先生离婚时并未发现自己怀孕,离婚后李女士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随后便将此事告诉了陈先生。

  2009年9月李女士生下了孩子,然而小宝宝刚一出生便患上了患病,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李女士认为,自己的前夫应该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前夫:要做亲子鉴定

  面对前妻提出的要求,陈先生却声称自己与前妻离婚时,前妻并未告诉自己她已经怀孕了。不仅如此,陈先生对孩子的身世表示怀疑,要求去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小孩和被告具有血缘关系!

  法院判决

  合肥市包河法院对该起抚养纠纷案件作出裁判,被告陈先生作为孩子的父亲,有对其进行抚养的义务。判决被告陈先生支付孩子医药费1万余元,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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