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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请被驳 再度结婚无效
2011-08-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肖燕在起诉丈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故意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3月20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申请婚姻关系无效案作出终审判决,宣告二被申请人肖燕、章小春的婚姻无效。        2002年3月,肖燕与董知中在原中村乡政府登记结婚。2004年2月,肖燕起诉要求与董知中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2005年5月20日,肖燕又通过隐瞒自己婚姻状况的方法与章小春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此后,肖燕与章小春同居生活至今。        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并禁止重婚。肖燕与董知中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肖燕在没有与董知中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即与章小春办理结婚登记,显然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度,并构成了重婚。董知中要求宣告肖燕、章小春的婚姻关系无效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据悉,董知中另行提起自诉的肖燕重婚案现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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