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案例 > 离婚案例 > 正文
丈夫下落不明 如何离婚呢
2014-05-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丈夫下落不明三年多,我想离婚应该怎么办呢?怎么提起诉讼离婚呢?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结合咨询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网友咨询】

  我经人介绍,十年前与丈夫赵某登记结婚,但八年前他去广东打工,刚开始还给我打电话联系,后来说想和我离婚,我当时没同意,他后来竟然连电话也不给我打了,至今三年多没有和我联系。现在我想与他离婚,法院会判离吗?我该如何提起诉讼?

  离婚法律网律师解答】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如果想离婚,有两种选择,

  第一是你不申请宣告你丈夫失踪单就提出离婚,你可以采取申请公告的方式进行;

  第二是你申请宣告你丈夫失踪后再起诉离婚。

  推荐阅读:

  精神病患者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吗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