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案例 > 离婚案例 > 正文
夫妻分手 弟媳和大伯离婚?
2011-09-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对结婚11年的夫妻要分手,离婚时他们才发现,在法律意义上要和女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竟是妻子的大伯,也就是丈夫的哥哥。昨(7)日,记者从高坪区司法局获悉,东观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前遇到这桩“啼笑姻缘”。

  11年前的春天,在朋友的介绍下,高坪区东观镇刘香(化名)与该镇青年李平(化名)开始“耍朋友”。相识不到一个月时间,二人便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也曾过着甜蜜幸福的日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关系出现裂痕,由开始的斗嘴发展到动手打架。2007年底,李平外出打工后一直不与家人联系,两年后又突然返家。随着两人关系的白热化,他们一天不吵嘴打架就都感觉憋闷得慌。本月初,刘香与李平二人来到民政部门,要求协议离婚。在他们出示结婚证后,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了结婚证上的“秘密”:结婚证上丈夫一栏写着李平哥哥的名字,而结婚证上的双人合影照却又分明是李平和刘香。“这是一张无效的结婚证,民政部门办不了离婚手续。”原来,当年二人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李平还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为了能够尽快与自己心爱的人结婚,李平便借用哥哥的身份证与刘香申领了结婚证;而贴在结婚证上的照片,又是他与刘香本人。

  离婚不成,刘香数次到民政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最后只得求助于司法部门。东观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真核实了李平与刘香结婚的全过程,了解到李平的哥哥为了帮助兄弟能够早日结婚,借自己的身份证帮弟弟办理结婚证这一事实。同时还了解到刘香、李平二人婚后感情发生变化,特别是2007年底以后的两年时间里,两人的感情深陷于不可扭转的窘境。经多方劝说无效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帮助刘香、李平及李平的哥哥,让三人从这一尴尬的局面中解脱出来。

  高坪区东观法律服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刘香与李平之间原本就是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应该直接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虽然他们结婚11年了,但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所谓的“丈夫”李平在法律上还是单身,而刘香法律意义上的丈夫应该是她的大伯也就是李平的哥哥。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不管是结婚还是办理其他事情,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诚信守法,不要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或想法,去和法律开玩笑,到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最后受到伤害的还将是自己。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