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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换姐姐身份证结婚 离婚后前夫拒给钱
2011-09-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18年前,未到结婚年龄的王国芳为了结婚,与姐姐王晓燕互换身份证。3年前,王国芳离婚,由于害怕前夫揭穿自己的假身份,她甚至放弃了自己的财产。如今面对互换身份而带来的种种困难,姐妹俩决定要换回自己本来的身份。昨日,王国芳表示,她想尽快恢复身份并向前夫要回财产。

  换姐姐身份证结婚生子

  “当时我们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36岁的王国芳后悔地说,1992年,在合川云门镇棕林村,她和前夫陶开杰相恋后不慎怀孕,于是两人决定结婚。但当时她只有19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于是她向比自己大3岁的姐姐王晓燕求助,希望能与姐姐互换身份。想到妹妹的困难,加之父母的劝说,王晓燕答应了妹妹的请求,当年底,王国芳就以姐姐王晓燕的身份与陶开杰在云门镇办理了结婚证。从此姐妹两人就互换了身份,1998年,王晓燕只好以妹妹王国芳的身份结婚。“当时我都不敢办婚礼。”王晓燕无奈地说道。

  怕前夫揭穿没敢要财产

  婚后,王国芳与陶开杰一起在北碚区经营副食品生意,并生下一女,两人一起在北碚区碚峡路购买了一套93平方米的住房和两间门面。2006年,王国芳与陶开杰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这些财产都是我们一起挣的,我曾经提出过要一半财产的问题,但他却以我结婚的身份是假的为由,拒绝我的要求。他不仅要去了住房和门面,甚至连我的金银首饰也全部拿走了,只把女儿留给了我。”王国芳说,由于害怕将前夫逼急了会揭发自己的假身份,最后自己只好放弃了所有财产。离婚后,王国芳身无分文,只好把女儿送回前夫处。

  姐“变”妹结婚不敢声张

  昨日,王国芳先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姓名是“王晓燕”,随后她又拿出了姐姐的身份证,而该身份证姓名为“王国芳”。“除了照片是本人外,这上面其他的资料都是相反的。”王国芳苦笑着说道,身份互换给姐妹俩都带来了很多不便。“由于身份是假的,当年结婚我都不敢办婚礼,10多年来,我一直没有一份正规的工作。”王晓燕说。“我们一直都在为当年的错误买单,现在我们都想恢复身份,我要讨回属于自己的财产。”王国芳说,姐妹俩已经到老家合川云门镇棕林村村委会开了一张证明书,证明了两人互换身份的事情。

  律师说法

  打官司确认婚姻无效

  才可以讨回应有财产

  对此,渝北龙塔律师事务所朱秭丞律师称,这对姐妹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了这样的处境。王国芳要想要回自己的财产,首先要到原籍所在地和姐妹俩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恢复两人的实际姓名和年龄;第二,需要打官司,通过司法途径确认那段婚姻因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而属于无效婚姻;第三,以无效婚姻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无效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之后才可以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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