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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身后子女纷争 古稀老太诉请分房
2011-09-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庞老太已年逾古稀,老伴已经去世,为了避免自己去世后,子女为争夺房产发生纠纷,将六名子女诉至顺义法院要求分割老房。目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庞老太诉称:其与老伴共生育了六名子女,分别为王某亮、王某月、王某兴、王某凤、王某霞、王某红。2010年12月13日,老伴因病去世,留有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地区北发信村正房五间。老伴去世之时没有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依据继承法规定,庞老太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继承老伴的遗产。待房屋产权确定后,老太还将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将属于她的房屋产权赠与对其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使其真正能老有所有,同时也防止在老太身亡后,子女为了房产的继承产生纠纷,破坏家庭的和谐氛围。

  三儿子辩称:不同意分割老房,因父母给其两个哥哥置办了宅基地及相应的院落,涉诉的房屋也一直由其居住,是父母赠与给他的。

  老大辩称:同意分割老房,由其继承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

  其他子女则共同辩称:同意分割老房,但将应继承的份额赠与母亲庞老太。

  据查,老三已将自己岳母接至涉诉房屋居住,并以庞老太与岳母二位老人居住在一起不合适为由,令庞老太搬离涉诉房屋,现庞老太跟随二儿子一起生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转自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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