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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补充婚姻法规定 夫妻6月起可申请互查财产
2011-08-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第二届羊城家庭文化节开幕式昨日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会上举行了《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下称《规定》)颁发仪式,表彰广州市文明家庭等内容。据悉,《规定》将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包括持结婚证夫妻可互查财产等保障妇女权益的内容。

  在第二届羊城家庭文化节开幕式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为获得2008-2010年度广州市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颁奖,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发表

  讲话,鼓励全市家庭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广州亚运的各项活动。广州市妇联举行实施新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颁发仪式,《规定》内容在广州市范围内对《婚姻法》中并未详细说明的内容作了补充性说明。

  根据《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新法还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规定》还加强了对性骚扰的规定,明确禁止以语言、文字、肢体行为、图像、电子信息等方式对女性实施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行为。职工方有权要求在集体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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