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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例大学生非婚生子引发争议
2011-08-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许旭(化名)是扬州市某高校大三学生,也是学生中颇有名气的“校花”。一年多前,许旭在一场晚会上结识了“富二代”陆伟(化名),两人很快同居,许旭在今年初向学校申请产假休学,并在不久前生下一对龙凤胎。据悉,这是扬州市首例大学生在校期间非婚生子事件。学校批准休学生孩子究竟该不该?大学生上学期间没结婚就生孩子妥不妥?这引发了一场热议。记者对全市高校做了调查,在校期间未婚先孕并休学产子的,许旭是扬州高校第一人。采访中,七八位被访者均表示此事太荒唐了,“学校竟然也批准休学,我们很不能理解!”

  延伸阅读:

  非婚休学生子究竟合不合法?扬州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春明介绍,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满20周岁就达到法定婚龄,不管是不是在读的大学生,都是允许结婚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尽管不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但是也没有反对,另外,《计划生育法》也是允许育龄妇女休产假的,只要许旭如实向学校反映实情,休学生子并不违法。不过,袁春明律师表示,非婚休学生子还是会留下很多法律隐患,未婚生育不仅可能触犯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会影响孩子落户口,当情感遭遇纠纷时维权也会遭遇尴尬。

  扬大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吴林斌认为,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就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不再反对,对生育问题也没有明文禁止,所以学校在执行有关规定的时候,不能和国家规定背道而驰。吴林斌认为,未婚休学生子尽管要抱着宽容的心态对待,但是在校大学生应该珍惜学习时间,同时因为阅历不多,盲目未婚休学生子可能对将来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因此不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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