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案例 > 离婚案例 > 正文
丈夫嗜赌输光家产 妻子离婚胜诉
2011-08-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由于丈夫痴迷赌博,游手好闲,输光了家产,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喜某和被告秦某离婚,婚生小孩由妻子喜某抚养。
今年38岁的秦某,系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1991年与喜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并生育一男孩。由于喜某父母未生育男孩,秦某于1992年按农村风俗以入赘方式落户到喜某家生活。1996年夫妇俩经营一饭店,不久秦某便迷上打牌,也无心思经营生意,饭店因亏本而关闭,几年后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被秦某输光了。为此,妻子喜某只好外出打工,夫妻感情日渐冷淡。2002年11月4日,秦某在未告知家人的情况下外出,在广东打工。此后,秦某常在外游手好闲,不尽家庭责任和义务,有点钱就打牌,为了打牌及偿还赌债,将家中拖拉机、摩托车、彩电等变卖,导致夫妻关系日渐恶化。为此,喜某起诉法院要求与秦某离婚。
一审法院2006年8月作出离婚判决后,秦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初期虽有一定的夫妻感情,但由于秦某痴迷赌博,经常游手好闲,不尽家庭责任义务,导致夫妻矛盾激化,夫妻感情日渐冷淡。且经调解仍不能和好,故依法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小孩由喜某抚养;喜某自愿给付秦某生活困难帮助费3000元,予以支持。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