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案例 > 离婚案例 > 正文
恩爱小两口为孩子姓氏闹离婚
2011-08-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生孩子是喜事,往往使夫妻关系更稳定,可是苏州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却因此闹上法院要求离婚,原因只是为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产生了矛盾。6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
金某和妻子李某三年前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当时口头约定生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婚后小夫妻十分恩爱。2004年底,一个可爱的女儿呱呱坠地,本来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天伦之乐。可是在女方父母的要求下,李某一个人偷偷给女儿报了户口,取名李澜。金某得知后觉得孩子不随自己姓很没面子,遂与岳父母和妻子产生了口角,双方互不相让闹得李某回了娘家。虽然后来李某回来了,可是岳父母要求他们再生一个孙子,也要姓李。金某觉得过不下去了,一纸诉状要求离婚。
虎丘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今后要加强沟通交流,互谅互让,夫妻和好是可能的。据此判决不准离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