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发布文号: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 你处(88)京司法公字第9号《关于事实收养补办公证事的请示》收悉。经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认为:办理收养公证旨在从法律上确认收养关系。刘胜启与赵香兰夫妇收养刘满友后已共同生活二十余年,已经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现为了从法律上得到确认,公证处应予受理。至于确认收养关系后,刘满友可否生育第二胎的问题,可由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处理。.
上一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涉外收养捐赠资金性质的批复》
上一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收养灾区孤儿咨询工作的紧急通知
标题:
内容:请输入您的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越准确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