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法规 > 婚姻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的通知
1981-12-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自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以来,全国各地都开展了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受到了教育,对于破除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封建思想残余和旧的习俗,贯彻实施婚姻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出现了婚事新办、不要彩礼,增进了家庭和睦团结的道德风尚。但是,对婚姻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有些地方干涉婚姻自由,包办、买卖婚姻和借订婚勒索财物,拐卖、残害妇女,重婚,破坏他人家庭等违法行为,以及办婚事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还不断发生。必须针对这种情况,在全国城乡持久地深入宣传婚姻法,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即社会道德风尚力量,以保证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充分认识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的重要性。婚姻家庭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全国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问题,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大问题。我们对婚姻家庭问题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的发展。因此,对于作为婚姻家庭关系基本准则的婚姻法,一定要认真进行宣传贯彻。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同司法机关、群众团体、新闻、文艺单位密切配合,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工具和方式方法,在人民群众中继续宣传婚姻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大量的宣传工作,要依靠各种基层组织去做,把重点放在广大青年身上。各基层单位,如: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派出所,法律顾问处、公社、生产大队、车间、商店、学校,以及文化馆(站)、电影放映队等等,都应把法制宣传作为自己的一项经常性业务。

  三、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在贯彻婚姻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边宣传,边解决。对贯彻执行婚姻法中的疑难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编写一些短小的通俗易懂的文章,从法学理论上加以阐明,帮助干部和群众正确理解和执行婚姻法。

  四、各级政府机关和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婚姻法,以身作则,移风易俗,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提倡节俭办婚事,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并勇于同违反婚姻法和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五、政法部门对那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拐卖、残害妇女儿童,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应坚决依法惩处。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