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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
2020-01-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的官司中分割标准是按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分配的前置条件。关于离婚官司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接下来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离婚法律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离婚纠纷处理的前置条件是什么

  1、《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

  二、什么是离婚财产协议书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男方:XXX,民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女方:XXX,民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协议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在 市 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 市 路 弄 号 层 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方的共有份额归 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 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中涉及房产事项的,其内容自办理完房产过户登记时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离婚官司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

  对于具体的收费标准这得咨询你所在地律师,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律师收费标准不一,即使是同一地,对于不同水平的律师他们的收费标准也有不同。一般来说:

  1、较为简单或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律师见证费用人民币1000元/件;

  2、较为复杂或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律师见证费用人民币3000元/件;

  3、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以下,律师见证收费人民币5000元/件;

  4、非常复杂或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100万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律师见证收费人民币10000元/件;

  5、交通费、调查费根据实际需要收取;

  6、更为复杂,或标的额更高的见证,其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

  以上便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离婚官司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的内容,由此您可以知道申请、审理、决等过程。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离婚法律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离婚法律网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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