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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时伤亡保险金如何分配
2019-10-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军人离婚时伤亡保险金如何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军人离婚时伤亡保险金如何分配

  二、军人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对军产房进行所有权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当得到折价补偿,该价格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

  三、军人离婚时住房补贴如何分配

  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军人离婚时伤亡保险金如何分配的问题,同时小编还整理了关于房产分配以及住房补贴分配的问题。分清这些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后,在军人离婚时就能更好地进行财产分配,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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