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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2016-11-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当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在利益的争夺中,有些人会步步算计,甚至转移、隐匿财产。遇到这样的情形该如何才好?

  1、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2、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 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 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A、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B、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3、如何应对一方转移财产?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转移现金取证较难,建议对大宗存款设夫妻联名账户,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果还未起诉或已 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 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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