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 > 正文
离婚时知识产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2014-08-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知识产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知识产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可以分割吗?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不能。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它与人身不可分离,是一种精神财富,不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所以不能请求分割。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哪些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可以分割】

  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取得的和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这二种。

  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已确定将来可以明确取得的利益。

  推荐阅读: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详情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