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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
2012-03-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导读:财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婚后取得的财产能否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的,而且该协议有效,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或是该协议无效,按照法律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遵照《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具体的步骤如下:

  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二、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按以下原则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

  例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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