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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取得房屋产权 无需缴个税
2012-03-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导读: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明确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通知称,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称,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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