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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四大原则
2012-01-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被分割的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谓共同财产是指你们婚内的两个人的所有合法收入。婚内,是指自双方领取结婚登记证之日起至办理离婚手续之日止,这个期间的双方的所有合法收入,才能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应该是将双方的所有财产汇总到一起,然后一人一半,婚前财产及离婚后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同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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