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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对策技巧
2011-09-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法律规定:转移财产或恶意负债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的,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再提提起分割财产之诉。

    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可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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