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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偷卖房老婆竟不知 婚内房产要写双方名字
2011-09-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讯 结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其实不然!省妇联维权律师提醒,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婚内房产最好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

  家住海珠区的王女士和丈夫结婚十年后,婚姻走到了尽头。在协议离婚时王女士才知道,丈夫早就背着她偷偷地把房子卖了,而50万元房款不知去向。因为房产证上只写着丈夫的名字,所以丈夫卖房,她一点也没觉察。

  无独有偶,广州的张女士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决定离婚,这时她才发现两套房产都被丈夫低价“处理”了,而这两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都是其丈夫的名字。

  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指出,虽然从法律层面说,婚内房产加不加名是一样的,但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有很多“空子”可钻:用于投资、家庭事务、还钱,这些借口在法律上其实很管用。她建议,为了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婚内购房其房产证上也最好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算是加个保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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