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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参与还贷 可协商变成产权人
2011-08-2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父母按揭买房 送给儿子结婚 婚后小夫妻共同还贷 女方未在房本上署名———
  读者咨询

  程女士给本报来信咨询称,她和男友结婚用的房子是男友的父母给买的,付了20万元的首付,房产证上是他本人和他父母的名字,并且做了按揭贷款。另外,她男友有一个哥哥。

  婚后,程女士和丈夫一起还贷,但因为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她觉得很没安全感。程女士想,万一将来感情不和离婚,丈夫或他的父母可以随意支配这个房子,又或者他父母把房子给了他哥,那她自己不就亏了吗?

  程女士想问:能否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房产证上就有自己、丈夫及公婆的名字,自己担忧的问题是否就不存在了?

  焦点问题

  1.婚前按揭买房,婚后还贷,哪些部分算共同财产?哪些部分算个人财产?

  2.婚后夫妻还贷时,不管是用夫妻的工资一起还,还是其中一人独自还,都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吗?

  3.上述案例中,程女士的担忧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

  婚前买房 房款属于个人财产

  律师解释,夫妻婚前按揭买房,婚后还贷,视情况不同会有多种结果。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前买房,房款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种财产权益不随着结婚时间的长短而转化。

  因此,如果程女士的房产是丈夫婚前与公婆共同购买的,那么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丈夫和公婆,则没有错误。

  婚后还贷 不管谁出钱都属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无论是以个人收入还贷,还是以双方共同财产还贷,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还贷,原则上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双方离婚,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平均分配。

  当然,假如双方婚后对财产归属有约定,应当遵守约定。

  此外,能证明婚后用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或者专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建议

  还贷者申请变产权人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谁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上述案例中,程女士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如何解决这种情况呢?

  律师建议,为了避免将来对房屋权属产生争议,可以在结婚后对该房产进行分家析产,经登记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变更登记,或加上程女士的名字,或将其公婆的名字变更。

  程女士在做上述变更时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也就是说,其丈夫和公婆3人中需有2人同意才能变更。
  如果公婆擅自将房产转让给丈夫的哥哥,则会涉及程女士的利益,程女士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程女士不能完成变更登记,那么她有必要保留婚内夫妻共同还贷的有关凭证,以保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