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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能起证据作用
2011-07-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而婚前财产公证能有效防止和解决此类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能起到证据作用。

  当然,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双方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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