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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完成婚前财产公证
2011-03-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好以下材料: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需携带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等。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权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员核实情况。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会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第五步,领取公证书。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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