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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抵押的债务如何处理
2020-09-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们都知道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不会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所以说啊,财产取得的时间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在我国婚前财产抵押的站务是如何处理的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婚前财产抵押的债务如何处理

  在结婚前进行借贷,并且提供了抵押担保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负责清偿。如果借贷的款项用于婚后家庭生产的,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前财产抵押的债务如何处理

  二、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除非是因为结婚而负债,比如购买的房屋在婚后有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等。

  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债务,不如因为赌博、吸毒而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赠与他人或为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而负的债;

  4、夫妻一方因犯罪、违法所负的债务;

  上述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不得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双方婚后生活。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婚前债务仍然是个人债务,不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如果该债务确实用作夫妻共同生活,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该笔债务所购物品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的债务不得大于其接受的财产价值。

  三、银行存单能否作婚前财产公证

  可以公证。银行的存款记录本质上属于一种书证,而书证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必须银行出示证明,因为公证处没有权限调取银行的用户信息,只有银行出示了存款证明后才可以公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问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用婚前积蓄购买且登记在购买人名下才不算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属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婚前财产抵押的债务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婚前的财产和债务都属于个人部分,是不参与到婚后的分割的,但是小编建议,婚前财产最好去做财产公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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