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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婚前财产换取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4-08-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卖掉婚前财产换取大房,那么该大房属于属夫妻共有吗?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结合网友咨询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网友咨询:

  在南城做小本生意的李先生于前年和梁女士结婚,由于双方都是再婚人士,拥有一套两居室的李先生于婚前做了财产公证,证明梁女士婚前无财产。去年底,李先生将婚前购买、婚后两人居住的房子卖了,随即换了一套三居室的电梯公寓,李先生为此向朋友借了30万元。

  婚后不久,两人决定离异。但是对于财产的分割起了争执。梁女士认为房屋是婚后购买,应该是共同财产,理应对半分割。而李先生则认为唯一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变卖换来的,梁女士没有出资支持购买,不应该分割财产。

  离婚律师解答:

  李先生的房屋尽管是一个人的名字登记,借款也是一个人的行为,但是目前名下房屋产权是在婚后领取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梁女士有权利分割一半的所有权。而梁女士也应当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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