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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
2011-09-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时,把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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