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财产分割 > 婚前财产 > 正文
婚前财产结婚好久可以变为共同财产
2011-08-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婚前财产 结婚好久可以变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婚后无论生活多久仍然是婚前财产。 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无论婚后一起生活

  婚前财产 结婚好久可以变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婚后无论生活多久仍然是婚前财产。

   推荐阅读:

  2011新婚姻法内容

  2011年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无论婚后一起生活多久都不能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相关阅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